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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浏览数:167次
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。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 (1)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 (2)15万吨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25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; (3)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 (4)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 (5)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 (6)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 (7)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 (1)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; (2)8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厂;6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10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0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,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; (3)2公斤/平方厘米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,直径0.2米以下热力管道; (4)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(5)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(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); (6)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 (7)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 注: 1.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燃气工程、热力工程、道路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城市隧道工程(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、地铁隧道、地下交通工程、地下过街通道)、公共交通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、环境卫生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。 2.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、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。 上一篇: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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